9批藥品(7批飲片)不合格
9批藥品(7批飲片)不合格
▍4月17日,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第2期藥品質量抽檢通告
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督管理,規范市場秩序,保障上市藥品質量安全,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單位對本市藥品生產、經營和使用單位開展了藥品質量抽檢,現將抽檢不符合規定產品予以通告(見附件)。對抽檢不符合規定批次產品,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采取停售、停用、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,并對相關企業依法查處。特此通告。附件:藥品抽檢不符合規定匯總表
小貼士: 檢查項包括反映藥品的安全性與有效性的試驗方法和限度、均一性與純度等制備工藝要求等內容。性狀是指藥品的物理特征或外觀形狀,性狀不合格可能會影響藥品的質量和功效。鑒別是指依據藥物的組成、結構與性質通過化學反應、儀器分析或測定物理常數,來判斷藥物的真偽或純度。裝量指單位容器內藥物制劑的容量。釋放度系指口服藥物從緩釋制劑、控釋制劑或腸溶制劑在規定溶劑中釋放的速度和程度。黃曲霉毒素是指黃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謝產物,該檢驗項目主要為了控制中藥材和飲片中的毒素含量。含量測定是測定原料或制劑中的有效成分的指標之一。
▍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相關內容
生產、銷售劣藥第九十八條 禁止生產(包括配制,下同)、銷售、使用假藥、劣藥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假藥:
(一)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;
(二)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;
(三)變質的藥品;
(四)藥品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!
第一百一十七條 生產、銷售劣藥的,沒收違法生產、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,并處違法生產、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;違法生產、批發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,按十萬元計算,違法零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,按一萬元計算;情節嚴重的,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、藥品生產許可證、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。
生產、銷售的中藥飲片不符合藥品標準,尚不影響安全性、有效性的,責令限期改正,給予警告;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生產、銷售假藥,或者生產、銷售劣藥且情節嚴重:
第一百一十八條 生產、銷售假藥,或者生產、銷售劣藥且情節嚴重的,對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、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,沒收違法行為發生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,并處所獲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,終身禁止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,并可以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。
來源:同茂順